第A04版:要闻
首页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
-- 要闻 --
版次:[ A04 ]
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高质量发展
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获1500万纯信用贷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胡英华 通讯员 朱建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近日发布,共十六条,明确了支持事项和发展目标,推动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南京国家农高区”)高质量发展。 

  南京国家农高区是全国首批、长三角唯一的国家农高区,于2019年11月18日获国务院批复,建设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简称“两区一地”)。 

  上述《意见》围绕“两区一地”建设目标,对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农业高端人才汇聚、主导产业发展、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等方面明确支持内容和责任单位。

  打造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意见》明确布局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广泛汇聚农业高端人才、有效推进校地深度融合发展四个方面的支持事项,包括支持建设健康食品智能制造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并争创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先进装备研究院等落户农高区,探索实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为南京国家农高区开通高新技术企业绿色申报通道,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优先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实施“人才贷”金融支持政策,对农高区高层次人才提供最高1500万元的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 

  支持打造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的事项包括发展壮大农业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开展农业智慧化试点等。根据《意见》,将支持更多创新型企业和领军企业在农高区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机构;对新引进的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产业和项目,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可不受南京市《新增制造业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版)》《跨区域产业发展利益分享机制》和相关行业、产能限制,自主推进和协调落地。

  打造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方面,《意见》提出,深化入驻高校院所与国外知名涉农高校院所合作交流,推动创新成果、先进技术在农高区落地转化,建立合作国家人才互访项目,拓展农业科技开放合作。同时,支持农高区设立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和离岸孵化器等,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意见》明确提出,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鼓励开展先行探索,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到2022年,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基本建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初具规模,高新技术企业达60家,海外留学人才和外籍常驻人员数达80人。到2025年,“两区一地”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省乃至长三角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样板,为我国科技振兴乡村、农业农村现代化树立典型标杆。

南京日报社主办南京日报总编辑:丁辉宇国内统一刊号:CN32-0030南京日报广告刊例表南京日报信息热线:4008885998南报网新闻热线:025-84686110
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