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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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1日 星期六
-- 要闻 --
版次:[ A02 ]
高擎法律利剑,深化常态斗争
我市《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活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 马道军 通讯员 宁政法) 5月20日,南京市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活动启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徐锦辉,市法院院长李后龙,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省扫黑办专职副主任姚恒斌参加活动,并向各行业普法志愿者授发了宣传资料。 

  徐锦辉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宝”和“利剑”。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基础工作、应尽职责,积极营造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的宣传热潮,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徐锦辉强调,要学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刻领会法治精神。要纳入领导干部学法重点,纳入干部群众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和学校法治教育、“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一体推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主动性。要宣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精准普法”,突出分类施策,充分利用各类普法、教育基地,广泛运用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聚焦国家工作人员、基层群众、青少年学生、市场主体,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系列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触及各个角落。要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彰显法律威力。主动融入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好平安护民“十项举措”,深挖铲除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养老诈骗、行业领域乱象的幕后黑手,进一步筑牢法律防线,着力建设过硬政法铁军,打造海晏河清、乾坤朗朗的平安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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